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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县纪委“四书”、“四环节”工作制规范处置基层信访

来源: 时间:2017-02-23 阅读: 次

县纪委结合实际,制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双向承诺工作实施办法》,细化流程,规范程序,压实责任,围绕“四书”、“四环节”工作制,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双向承诺工作制度。
   在承诺内容上实行“四书”工作制:填写《核询意见书》,核实信访人基本信息,告知信访人权利义务,征询信访人签订意见,实行诺前核询;制定《事项告知书》,明确承诺事项并告知信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明确办结时限,规范调查程序;出具《答复意见书》,认真调查处理,及时向信访人反馈结果。
   在办理程序上实行“四环节”工作制:受理,完善诺前核询、事项告知程序,规范受理范围;调查,严格实行派驻纪检组、镇办纪委与信访人双签双诺,镇办纪委为案件调查责任主体,派驻纪检组全程督办;答复,经县纪委审核通过后,在承诺时限内向信访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规范答复程序;结案,涉嫌违纪违法的被举报人,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分决定,规范结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