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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

高青县“升学宴”专项治理“十个严禁”

来源:高青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8-07-04 阅读: 次

一、严禁超范围宴请,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职权范围内的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参加;

二、严禁大操大办,不得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三、严禁变相操办,不得采取分批次、多地点等形式举办升学宴;

四、严禁借机敛财,不得借操办升学宴之机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任何礼品、礼金及赞助等

五、严禁公款送礼,不得以单位名义参加升学宴或用公款送礼;

六、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利用公车组织、参加升学宴;

七、严禁未报先办,不得未经申请组织升学宴;

八、严禁弄虚作假,不得超出申请和公示范围组织升学宴,不得在报送“不举办”后又举办升学宴;

九、严禁转嫁摊派,不得利用职权上的影响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所属单位报销有关费用;

十、严禁违规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全体教职员工不得参加亲属之外的升学宴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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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地址:高青县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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